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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简介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3号)要求,做好我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2020年招生工作,现 ...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3号)要求,做好我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2020年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合肥市第十中学(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合肥十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人(男生),计划单列。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海军招飞办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部署招生工作,6月5日前将招生文件和招生简章、宣传资料下发至各初中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指导初三毕业班班主任通过班会、班级联系群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及时转发招生宣传资料,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组织学生报名。

(二)报名审核。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意向,指导报名学生如实填写《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报名表》和《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初选体检表》。登录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官网(http://haijun.hfshz.com)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6月16日,合肥市教育局配合海军招飞办对报名学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

6月17日,各市教育局根据合肥市教育局通报的资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数量和要求,推荐初选考察考点学校,汇总(附件3)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初选考察考点学校必须具备疫情防控工作条件,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其他市教育局制定初选考察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措施。6月20日至21日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其他市教育局组织初选考察,按照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参加定选考核考生400人,定选考核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并同时反馈相关市教育局。

(三)定选考核。6月26日至28日,海军招飞办会同合肥市教育局,在合肥十中组织定选考核。由相关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专人带队,合肥市教育局负责往返车辆保障,统一组织本市入围考生集中乘车参加定选考核。考核按照军队招飞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和海军招飞心理选拔条件标准,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定选考核合格考生,其中政治考核由海军招飞办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和相关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定选考核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合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相关规定设置检测场所,配备必要防疫物资,做好健康登记、疫情排查、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投档录取。定选考核合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填报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志愿。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海军招飞办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定选考核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2020年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计入普通高中录取的科目考试分数为基础,按考生折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折算分数=考生考试所在地计入录取科目总得分/考试所在地计入录取科目总分*合肥市计入录取科目总分。如折算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低进行录取;如四科总分仍相同则按单科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原则上在所属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之前完成,招录工作不影响考生在当地的志愿填报。因合格生源不足或其它原因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经合肥市教育局申请,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同意后启动补录,各地要予以大力支持。

(五)审核备案。省教育厅组织对预录取学生名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折算分数进行复核,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

(六)签订协议。由海军招飞机构、合肥十中、录取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三方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招生工作是海军青少年航校建设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直接决定海军飞行人才早期培养的质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从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把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今年疫情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发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组织协助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由各市教育局汇总于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教处。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市教育局要指导合肥十中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着力扩大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在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文件或招生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宣传和推荐工作,指导初中学校积极动员和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踊跃报考。各初中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册、主题班会等形式,进一步向初三毕业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的学生要对照报名条件把好第一道关。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合肥市教育局要指导合肥十中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招生回避、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招生录取标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得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不得录取已被海军青少年航校录取的学生;要落实相关学校的推荐责任,确保符合条件且有愿望的学生应报尽报,确保报名的学生初审条件符合报名要求。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查处,对不负责任的推荐行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赴合肥参加定选考核的学生和带队教师由合肥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食宿,定选考核期间考生到学校食堂免费用餐,学生住宿免费,并对参加定选考核的学生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带队教师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军招飞办 杨洁,010-66959261

省教育厅基教处 史常斌,0551-62816467

合肥市教育局 杨庆吉,0551-63505593

合肥十中 徐亚飞,0551-64459029,18019583615

招生工作QQ群:799084927

电子邮箱:ahhjqsnhkxx@126.com

附件:1.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名条件

2.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联络员

3.招生初选考察推荐考点学校信息表

4.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培养模式及待遇保障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报名条件

1.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安徽省学籍和户籍,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良好、政治历史清白。

3. 身体条件:身高在160-180cm之间;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至130%之间(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远视力“E”字表检测均在1.2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

4. 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敢,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5. 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须选修物理。

附件2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联络员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QQ号

附件3

招生初选考察推荐考点学校信息表

市(县﹑区)

考点学校

考点地址

考点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4

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培养模式及待遇保障

根据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海航班学员培养模式及待遇保障有关事宜如下:

一、教育管理

(一)课程安排。合肥十中负责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按照合肥十中教学要求实施各学科教学。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增设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课程。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主要包括国防教育、海军知识、航空理论、军事体育、心理训练、体验飞行等内容。

(二)管理模式。海航班学生管理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适度增加海军航空特色管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加强组织纪律和作风养成。

(三)师资配备。合肥十中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官定期到校进行海航特色教育训练辅导。

(四)调整交流。海军招飞机构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分流并解除培养协议。根据学生的意愿在合肥十中其他班级继续高中学习或回户籍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学校学习。对于海航班学位出现的空余情况,可按照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有关招生标准,在高一学年结束时从合肥十中同届学生中根据自愿原则择优考核选拔补充,并签订培养协议。合肥市教育局和海军招飞办负责指导监督海航班学生分流补充工作,审定学校拟制的分流补充方案,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合肥十中要将海航班学生调整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海军招飞办和合肥市教育局进行备案。

二、待遇保障

(一)招考阶段。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就读阶段。海军青少年航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公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津贴。

(三)毕业阶段。高三时,海军青少年航校学生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军青少年航校毕业学生,高考志愿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按照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优异的,由海军招飞办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被海军航空大学录取的,不影响报考其他批次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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