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机关的各项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干部的提拔任用。关心公务员生态的朋友们都知道,各级公务员机关的领导干部,经常性地都会进行提拔晋升或轮岗转岗交流。通过提拔交流和轮岗转岗调任等形式,一方面,可以让公务员在不同岗位都能得到丰富的磨练和锻炼,增长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不管是提拔还是“平调”,都能进一步激发“当事人”的工作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这种机制能够让一个区域的公务员生态处于“流动”的状态: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得到及时提拔或岗位调整,空缺的职位,可以使得其他“有为有位”的公务员得到调整或提拔。善于运用好这个机制,能够使公务员的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地激活。因此,各级公务员机关,都非常关心和重视人事议题的研究。问题来了,如果在县政府之中,县长去党校学习半年,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能提拔干部吗? 有人说,虽然县长去党校学习了,但是,他已经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了,因此,作为常务副县长,当然能够提拔干部。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县长虽然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但是,县长并没有调走。机关单位的大事小事,仍然是县长说了算。县长走了之后,常务副县长可以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常务副县长就可以撇开县长,单独研究人事工作。如果没有县长的首肯,县政府的人事任免,连动议都无法形成。 实际上,即便是常务副县长在代为主持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针对一部分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研究,在议题设置上,恐怕还得让县长先行过目才行。具体到人事、财务等“三重一大”事项,县长不在场,或没有就有关事宜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常务副县长恐怕很难拍板做决定。 可是,如果在县长去党校学习的前提下,必须研究“三重一大”事宜,又该怎么办?毕竟,一个县的工作千头万绪,尤其是用钱的地方多得是,县长半年不回来,工作仍然得推进啊!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县长虽然去党校学习了,但确因工作所需,县长可以请假回来研究完重大事宜再去上学。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人事、财务等“三重一大”事项,当然也就能研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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