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确定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外国语水平考试;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这些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领域申请,2022年起可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调整后的新领域(参见“医学专业学位委〔2020〕7号”)申请学位。 考生需要注意(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平台为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开设网上报名通道,采集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及同等学力报考信息等。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二)、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8日至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学位授予单位须在3月8日至29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8日至3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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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 笨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