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招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职位 2021年兵团计划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1595名,其中,兵团机关65名,师市机关551名,团场机关219名,监狱系统100名,选调生60名,“大学生培养锻炼”岗600名。“大学生培养锻炼”岗为行政编制、综合管理岗位,在南疆师市培养锻炼一年。培养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在南疆师市范围内进行统筹分配。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表》、《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录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第一、二、三、十四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和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警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招录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部队退役士兵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服务期的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1日); 7.应届毕业生岗位招录范围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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