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清华大学发布《清华大学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 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据悉,清华大学2021年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具体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1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1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考生需注意,学校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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