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 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已发布 共招录531人!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9:00 笔试时间 2021年6月20日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招募岗位相关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募考试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特别说明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见《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2.截至2021年7月31日,大学专科生、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资格审查以普通高校大学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不超过”均包含本级(数),如不超过30周岁,均含30周岁。 5.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9:00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按《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附件1),慎重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在网上报名时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定。 (二)资格初审。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招募岗位及条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初审未通过的,可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一经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详见附件2)。 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21年6月20日举行。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募指标。其中,医疗卫生岗位招募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公共行政管理实务等内容,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各片区区域范围 一、主城都市区(22个)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 二、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11个) 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三、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6个) 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三、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招募简章明确的岗位,安排到基层农技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劳动社保、文化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二)“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当地基层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两年服务期内,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对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所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条件的支医人员,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八)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九)“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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