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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大王”背后是教育惩戒的“矢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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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9: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温州苍南龙港五小给三年级学生小欣(化名)颁发迟到大王奖状”的消息在网上流传。项老师说,小欣经常迟到,她爸妈在天津上班。与孩子她妈沟通时,她妈提出能否像个办法激励一下孩子,“所以也没多问,就把奖给了她。”
笔者认为,这张奖状的颁发不仅仅是“没多问”,而且也没有“多想“吧!“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正是因为“园丁”们的“多想、多问、多干”的辛勤操劳,才能得到如此崇高的赞美。而“不多问”、“不多想”老师的行为又怎能与此赞誉相称呢?学生经常迟到,不仅违反校规校纪,也给学生自身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作为学生的在校“保护者”,老师们更应该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帮助学生改掉爱迟到的坏毛病,用公开颁发“迟到大王”奖状的方法来管治学生,无论如何都是不妥当的,无疑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奖状本是对思想进步、成绩优秀等优良品质的鼓励支持,现如今,却出现奇葩的“迟到大王”奖状,这叫那些总是得不到奖状的娃“情何以堪”,是否会滋生“用迟到等不良行为换取奖状”的想法呢?如果真的这样,“早退大王”、“逃课大王”等也会应“劫”而生吧,这岂不更荒谬!
近来有关老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总是叫人唏嘘不已,带来公众对教育的困惑,老师们普遍认为“孩子越来越难管了,罚轻了不听,罚重了家长不乐意”。因为现在的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有的甚至是几代单传的“宝贝”,从小“呼风唤雨”,导致孩子经不住一点挫折和打击,动不动就“以死相逼”。因此,建立合理的惩罚制度是有效化解变相体罚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马卡连科曾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我国自古以来就是通过教育权力和利用学生对待问题的羞耻感来维系教育的有效性,要想扭转这个局面,靠老师脱学生裤子打屁股的“原始”方式以及玩“扇耳光”游戏是万万不能的,这只会引起公众抨击。
由此可见,应建立健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教育惩戒制度。明确具体的惩戒细则,明确规定只有在德育不奏效的前提下才可实施体罚。严格规定体罚权限,且在采取体罚的措施,老师应做到“三不”:体罚学生应“有理有据”,做到不随便体罚,同时还应做好体罚事由的记录;体罚学生时老师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心理承受力,做到不公众体罚,充分尊重孩子的尊尊心;体罚学生应控制好自身情绪,做到不过度体罚,脾气暴躁的老师禁止实施体罚措施。即做到在向老师赋予权力的同时,也要进行约束和指导。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何杜绝“迟到大王”类似奖状的再次颁发,笔者认为在德育的同时加上惩戒的配合,方能内外兼治,治标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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