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在现有职权范围内,积极采取措施,让社会各界明辨真相,避免受骗上当。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必须遵守这部法律的规定,否则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和核查情况,现公布第一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第一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1家) 中国—东盟罗氏宗亲联谊总会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还接到反映,下列2个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1.广西民族美食总商会2.广西中小餐饮行业协会 为获得“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进一步证据,也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证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 1.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www.gxnpo.gov.cn)首页的“投诉平台”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2.举报电话:0771—2441744;3.举报邮箱:gx2441744@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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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 笨老虎